道德经 · 第 16

第十六章 · 致虚极

致虚极,守静笃。

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。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

归根曰静,是谓复命。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不知常,妄作凶。

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

白话

使心灵空明达到极点,坚守清静达到笃实。万物蓬勃生长,我从中观察它们的循环往复。万物纷纭繁茂,最终各自回归到它的本根。回归本根就叫作「静」,这就叫「复命」。复命叫作「常」,认识「常」就叫作「明」。不认识「常」,轻举妄动就会招来凶险。认识「常」就能包容,能包容就能公正,公正就能周全,周全就合于天,合于天就合于道,合于道就能长久,终身没有危险。

注释

  1. 1「笃」:厚、实。「复」指循环往复,「观复」是全章的眼目。
  2. 2「公乃王,王乃天」一句,一本「王」作「全」:作「王」则落于治道,作「全」则纯为修养次第。
  3. 3「归根」「复命」「知常」三层递进,是老子由宇宙节律反推人生准则的典型路径,与第四十章「反者道之动」相呼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