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 23

第二十三章 · 希言自然

希言自然。故飘风不终朝,骤雨不终日。孰为此者?天地。天地尚不能久,而况于人乎?

故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;德者,同于德;失者,同于失。

同于道者,道亦乐得之;同于德者,德亦乐得之;同于失者,失亦乐得之。

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。

白话

少发号令才合乎自然。所以狂风刮不了一个早晨,暴雨下不了一整天。谁使它们这样?是天地。天地尚且不能让这种猛烈持久,何况人呢?所以从事于道的人,就与道相同;从事于德的人,就与德相同;失道失德的人,就与失相同。与道相同的人,道也乐于得到他;与德相同的人,德也乐于得到他;与失相同的人,失也乐于得到他。诚信不足,就会有不信任。

注释

  1. 1「希言」即「少言」,与第十七章「贵言」、第二章「不言之教」同义。
  2. 2「飘风」「骤雨」是老子常用的自然比喻,说明「强梁者不得其死」(第四十二章)的道理。
  3. 3末句与第十七章重复,或为错简;故有注家主张删去,以使本章专论「同于道」之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