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 52

第五十二章 · 天下有始

天下有始,以为天下母。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;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,没身不殆。

塞其兑,闭其门,终身不勤。开其兑,济其事,终身不救。

见小曰明,守柔曰强。

用其光,复归其明,无遗身殃,是谓习常。

白话

天下万物都有本始,可以看作天下的母亲。既已得到母亲,就能认识她的子女;既已认识子女,再回过头来持守母亲,终身就不会有危险。堵住嗜欲的孔窍,关上情欲的门户,终身都不会有困扰。打开嗜欲的孔窍,去应付纷繁的事务,终身都不可救药。能察见细微叫作「明」,能持守柔弱叫作「强」。运用外在的光,再回归内在的明,不给自身留下祸殃,这就叫因循恒常之道。

注释

  1. 1「兑」:穴窍,此处指耳目口鼻等感官之窍。「门」与之同类,指情欲出入之门。「勤」:劳苦、困扰。
  2. 2「母」与「子」:母指道,子指万物;由母知子、复守其母,是老子「既观其徼、复归其妙」的思路。
  3. 3「用其光,复归其明」与第五十六章「和其光」相呼应,也是第五十八章「光而不耀」的另一种说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