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 74

第七十四章 · 民不畏死

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?

若使民常畏死,而为奇者,吾得执而杀之,孰敢?

常有司杀者杀。夫代司杀者杀,是谓代大匠斫。夫代大匠斫者,希有不伤其手矣。

白话

百姓连死都不怕,怎么还能用死来吓唬他们呢?如果能使百姓总是畏惧死亡,那么对那些为非作歹的人,我抓来杀掉,谁还敢作乱呢?然而永远有专门掌管杀伐的天道去执行杀戮。代替专司杀伐者去杀人,就好比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。代替木匠砍木头的人,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的。

注释

  1. 1「奇」:诡异、为非作歹。「司杀者」:掌管杀伐者,历来多解为天道或天理。「斫」:砍削。
  2. 2「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」是老子对严刑峻法最有力的质问,与第七十二章「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」首尾相承。
  3. 3「代大匠斫」的比喻,说明刑杀之权不可妄用 —— 统治者若代天行刑,终将自伤,这是老子对刑罚限度所作的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