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 79

第七十九章 · 和大怨

和大怨,必有余怨,安可以为善?

是以圣人执左契,而不责于人。

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。

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
白话

调解深重的怨恨,必定还会留下残余的怨恨,这怎么能算是妥善的办法呢?所以圣人虽持有借据的左半,却并不据此向人索债。有德的人像持左契的人那样宽厚,无德的人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。天道对谁都没有偏爱,却永远站在善人一边。

注释

  1. 1「左契」:古代契约剖分为二,债权人执左半,债务人执右半;「执左契而不责」谓虽有理而不逼人。「司彻」:掌管田税,引申为苛察索取。
  2. 2「和大怨,必有余怨」说明老子对事后补救的怀疑,其取向仍在第六十四章「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」。
  3. 3「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」一句,与第七十七章「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」相承,是老子对天道公正性的正面表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