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北大汉简本 · 第 52 章

第五十二章 · 持而盈之

相当传世本第 9 章

持而盈之,不如其已。梪而允之,不可長葆。金玉盈室,莫能守。富貴而驕,自遺咎。功遂身退,天之道也。

版本说明

  1. 1本章相当于传世本第 9 章(程序按序对齐,见脚本 import-daodejing-beida.mjs)。
  2. 2与传世本比对(程序生成,已滤去虚词差异):实质异文 4 处,如 简本作「梪」,传世本作「揣」;简本作「允」,传世本作「锐」;简本作「葆」,传世本作「保」;简本作「盈室」,传世本作「满堂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