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北大汉简本 · 第 57 章

第五十七章 · 视之不见

相当传世本第 14 章

視而弗見,命之曰夷;聽而弗聞,命之曰希;搏而弗得,命之曰微。參也,不可致計,故運而爲一。參也,其上不杲,其下不沒。台台微微,不可命,復歸於無物。是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謂沒芒。隨而不見其後,迎而不見其首。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以智古以,是謂道紀。

版本说明

  1. 1本章相当于传世本第 14 章(程序按序对齐,见脚本 import-daodejing-beida.mjs)。
  2. 2与传世本比对(程序生成,已滤去虚词差异):实质异文 15 处,如 简本作「而弗见命」,传世本作「不见名」;简本作「而弗闻命」,传世本作「不闻名」;简本作「而弗得命」,传世本作「不得名」;简本作「参也」,传世本作「此三者」;简本作「计」,传世本作「诘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