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帛书本 · 第 16 章

第十六章 · 致虚极

帛書甲本:至虛極也守情表也萬物旁作吾以觀其復也天物雲﹦各復歸於其□□□﹦是胃復﹦命﹦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妄﹦作兇知常容﹦乃公﹦乃王﹦乃天﹦乃道□□□沕身不殆

帛書乙本:至虛極也守靜督也萬物旁作吾以觀亓復也天物雲﹦各復歸於亓根曰靜﹦是胃復﹦命﹦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芒﹦作凶知常容﹦乃公﹦乃王□□天﹦乃道﹦乃沒身不殆

版本说明

  1. 1帛书甲本残缺 6 字(底本作 □);乙本残缺 2 字。
  2. 2与传世本比对(以乙本为准,程序生成,已滤去虚词差异):实质异文 15 处,如 帛书作「至」,传世本作「致」;帛书作「督也」,传世本作「笃」;帛书作「旁」,传世本作「并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