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河上公章句 · 第 14 章

第十四章 · 视之不见

视之不见名曰夷,听之不闻名曰希,搏之不得名曰微。此三者不可致诘,故混而为一。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绳绳不可名,复归于无物。是谓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,是谓惚恍。迎之不见其首,随之不见其后,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,

河上公章句15 条

  1. 视之不见名曰夷,

    无色曰夷。言一无采色,不可得视而见之。

  2. 听之不闻名曰希,

    无声曰希。言一无音声,不可得听而闻之。

  3. 搏之不得名曰微。

    无形曰微。言一无形体,不可抟持而得之。

  4. 此三者不可致诘,

    三者,谓夷、希、微也。不可致诘者,夫无色、无声、无形,口不能言,书不能传,当受之以静,求之以神,不可问诘而得之也。

  5. 故混而为一。

    混,合也。故合于三名之为一。

  6. 其上不皦,

    言一在天上,不皦。皦,光明。

  7. 其下不昧。

    言一在天下,不昧。昧,有所暗冥。

  8. 绳绳不可名,

    绳绳者,动行无穷级也。不可名者,非一色也,不可以青黄白黑别,非一声也,不可以宫商角徵羽听,非一形也,不可以长短大小度之也。

  9. 复归于无物。

    物,质也。复当归之于无质。

  10. 是谓无状之状,

    言一无形状,而能为万物作形状也。

  11. 无物之象,

    一无物质,而为万物设形象也。

  12. 是谓惚恍。

    言一忽忽恍恍者,若存若亡,不可见之也。

  13. 迎之不见其首,

    一无端末,不可预待也。除情去欲,一自归之也。

  14. 随之不见其后,

    言一无影迹,不可得而看。

  15. 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,

    圣人执守古道,生一以御物,知今当有一也。能知古始,是谓道纪。人能知上古本始有一,是谓知道纲纪也。

版本说明

  1. 1与传世本比对(程序生成,已滤去虚词差异):实质异文 1 处,如 底本脱「能知古始是谓道纪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