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无狭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,夫唯不厌,是以不厌。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,自爱不自贵。故去彼取此。
第七十二章 · 民不畏威
河上公章句7 条
威,害也。人不畏小害则大害至。大害者,谓死亡也。畏之者当爱精神,承天顺地也。
谓心居神,当宽柔,不当急狭也。
人所以生者,以有精神。托空虚,喜清静,饮食不节,忽道念色,邪僻满腹,为伐本厌神也。
夫唯独不厌精神之人,洗心濯垢,恬泊无欲,则精神居之不厌也。
自知己之得失,不自显见德美于外,藏之于内。
自爱其身以保精气,不自贵高荣名于世。
去彼自见、自贵,取此自知、自爱。
版本说明
- 与传世本比对(程序生成,已滤去虚词差异):实质异文 1 处,如 底本作「狭」,传世本作「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