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大怨,必有余怨,安可以为善?是以圣人执左契,而不责于人。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。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第七十九章 · 和大怨
河上公章句8 条
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,以相和报。
任刑者失人情,必有余怨及于良人也。
言一人吁嗟则失天心,安可以和怨为善?
古者圣人执左契,合符信也。无文书法律,刻契合符以为信也。
但刻契为信,不责人以他事也。
有德之君,司察契信而已。
无德之君,背其契信,司人所失。
天道无有亲疏,唯与善人,则与司契者也。
版本说明
- 与传世本比对(程序生成):经文逐字一致。
和大怨,必有余怨,安可以为善?是以圣人执左契,而不责于人。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。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,以相和报。
任刑者失人情,必有余怨及于良人也。
言一人吁嗟则失天心,安可以和怨为善?
古者圣人执左契,合符信也。无文书法律,刻契合符以为信也。
但刻契为信,不责人以他事也。
有德之君,司察契信而已。
无德之君,背其契信,司人所失。
天道无有亲疏,唯与善人,则与司契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