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河上公章句 · 第 79 章

第七十九章 · 和大怨

和大怨,必有余怨,安可以为善?是以圣人执左契,而不责于人。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。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
河上公章句8 条

  1. 和大怨,

    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,以相和报。

  2. 必有余怨,

    任刑者失人情,必有余怨及于良人也。

  3. 安可以为善?

    言一人吁嗟则失天心,安可以和怨为善?

  4. 是以圣人执左契,

    古者圣人执左契,合符信也。无文书法律,刻契合符以为信也。

  5. 而不责于人。

    但刻契为信,不责人以他事也。

  6. 有德司契,

    有德之君,司察契信而已。

  7. 无德司彻。

    无德之君,背其契信,司人所失。

  8. 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
    天道无有亲疏,唯与善人,则与司契者也。

版本说明

  1. 1与传世本比对(程序生成):经文逐字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