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王弼注本 · 第 11 章

第十一章 · 三十辐共一毂

三十辐共一毂,当其无,有车之用。埏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。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

王弼注2 条

  1. 三十辐共一毂,当其无,有车之用。

    毂所以能统三十辐者,无也,以其无能受物之故,故能以实统众也。

  2. 埏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。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

    木埴壁之所以成三者,而皆以无为用也。言无者,有之所以为利,皆赖无以为用也。

版本说明

  1. 1与传世本比对(程序生成):经文逐字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