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王弼注本 · 第 25 章

第二十五章 · 有物混成
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下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故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王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
王弼注12 条

  1. 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

    混然不可得而知,而万物由之以成,故曰混成也。不知其谁之子,故先天地生。

  2. 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

    寂寥,无形体也。无物之匹,故曰独立也。返化终始,不失其常,故曰不改也。

  3. 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下母。

    周行无所不至而免殆,能生全大形也,故可以为天下母也。

  4. 吾不知其名,

    名以定形,混成无形,不可得而定,故曰,不知其名也。

  5. 字之曰道,

    夫名以定形,字以称可言,道取于无物而不由也。是混成之中,可言之称最大也。

  6. 强为之名曰大。

    吾所以字之曰道者,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。责其字定之所由,则系于大,大有系,则必有分,有分则失其极矣。故曰,强为之名曰大。

  7. 大曰逝,

    逝,行也。不守一大体而已。周行无所不至,故曰逝也。

  8. 逝曰远,远曰反。

    远,极也。周无所不穷极,不偏于一逝,故曰远也。不随于所适,其体独立,故曰反也。

  9. 故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

    天地之性,人为贵,而王是人之主也。虽不职大亦复为大与三匹,故曰,王亦大也。

  10. 域中有四大,

    四大,道、天、地、王也。凡物有称有名,则非其极也,言道则有所由,有所由然后谓之为道,然则是道,称中之大也,不若无称之大也。无称不可得而名曰域也,道天地王皆在乎无称之内,故曰,域中有四大者也。

  11. 而王居其一焉。

    处人主之大也。

  12. 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
    法,谓法则也。人不违地,乃得全安,法地也。地不违天,乃得全载,法天也。天不违道,乃得全覆,法道也。道不违自然,乃得其性,法自然者。在方而法 方,在圆而法圆,于自然无所违也。自然者,无称之言,穷极之辞也。用智不及无知,而形魄不及精象,精象不及无形,有仪不及无仪,故转相法也。道顺自然,天故资焉。天法于道,地故则焉。地法于天,人故象焉。所以为主其一之者,主也。

版本说明

  1. 1与传世本比对(程序生成):经文逐字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