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王弼注本 · 第 55 章

第五十五章 · 含德之厚

含德之厚,比于赤子。蜂虿虺蛇不螫,猛兽不据,攫鸟不搏。骨弱筋柔而握固。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,精之至也。终日号而不嗄,和之至也。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。益生曰祥。心使气曰强。物壮则老,谓之不道,不道早已。

王弼注8 条

  1. 含德之厚,比于赤子。蜂虿虺蛇不螫,猛兽不据,攫鸟不搏。

    赤子无求无欲,不犯众物,故毒虫之物无犯之人也。含德之厚者,不犯于物,故无物以损其全也。

  2. 骨弱筋柔而握固。

    以柔弱之故,故握能周固。

  3. 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,

    作,长也。无物以损其身,故能全长也。言含德之厚者,无物可以损其德、渝其真,柔弱不争而不摧折,皆若此也。

  4. 精之至也。终日号而不嗄,

    无争欲之心,故终日出声而不嗄也。

  5. 和之至也。知和曰常,

    物以和为常,故知和则得常也。

  6. 知常曰明。

    不皦不昧,不温不凉,此常也。无形不可得而见,曰明也。

  7. 益生曰祥。

    生不可益,益之则夭也。

  8. 心使气曰强。

    心宜无有,使气则强。

版本说明

  1. 1与传世本比对(程序生成):经文逐字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