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王弼注本 · 第 9 章

第九章 · 持而盈之

持而盈之,不如其已;揣而棁之,不可长保。金玉满堂,莫之能守;富贵而骄,自遗其咎。功遂身退,天之道。

王弼注5 条

  1. 持而盈之,不如其已;

    持,谓不失德也。既不失其德又盈之,势必倾危。故不如其已者,谓乃更不如无德无功者也。

  2. 揣而棁之,不可长保。

    既揣末令尖,又锐之令利,势必摧衂,故不可长保也。

  3. 金玉满堂,莫之能守;

    不若其已。

  4. 富贵而骄,自遗其咎。

    不可长保也。

  5. 功遂身退,天之道。

    四时更运,功成则移。

版本说明

  1. 1与传世本比对(程序生成,已滤去虚词差异):实质异文 1 处,如 底本作「棁」,传世本作「锐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