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帝内经 · 第 5 章

阴阳应象大论

阴阳者,天地之道也,万物之纲纪,变化之父母,生杀之本始,神明之府也。治病必求于本。

故积阳为天,积阴为地。阴静阳躁,阳生阴长,阳杀阴藏。阳化气,阴成形。

故清阳为天,浊阴为地;地气上为云,天气下为雨;雨出地气,云出天气。

水为阴,火为阳。阳为气,阴为味。味归形,形归气,气归精,精归化。

阴胜则阳病,阳胜则阴病。阳胜则热,阴胜则寒。重寒则热,重热则寒。

故曰:病之始起也,可刺而已;其盛,可待衰而已。故因其轻而扬之,因其重而减之,因其衰而彰之。

白话

阴阳,是天地运行的规律,是万物的纲纪,是变化的根源,是生长与杀伐的本始,是神明的府库。治病必须推求其根本。所以阳气积聚成为天,阴气积聚成为地。阴主静而阳主动,阳主生发而阴主成长,阳主肃杀而阴主闭藏。阳能化生之气,阴能构成之形。所以清轻的阳上升为天,重浊的阴下降为地;地气上升成为云,天气下降成为雨;雨出自地气,云出自天气。水属阴,火属阳。阳主气,阴主味。味滋养形体,形体依赖气,气化生精,精归于化。阴气偏胜则阳气受损,阳气偏胜则阴气受损。阳气偏胜就会发热,阴气偏胜就会发寒。寒到极点会转热,热到极点会转寒。所以说:疾病初起时,可用针刺而愈;病势正盛时,可待其衰减而治。所以要依其病轻而发散之,依其病重而削减之,依其病衰而补益彰明之。

注释

  1. 1纲纪:纲领法度。神明之府:阴阳变化微妙难测,故称神明之府。
  2. 2「阳化气,阴成形」是中医阴阳学说最精要的概括,为后世医家论气血形神之根据。
  3. 3「阴胜则阳病,阳胜则阴病」「重寒则热,重热则寒」,言阴阳消长与转化。
  4. 4「治病必求于本」的「本」,即阴阳。